今日,裁判法院否決五位 Uber 司機夥伴就去年被捕所提出的憲法挑戰。法庭會繼續審理他們的案件,我們會緊守對這五位司機夥伴的承諾,全力支持他們,以及在Uber平台上所有司機夥伴及乘客。
這五位司機夥伴在主審前引用了《基本法》第33條「香港居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」,指出是次執法違反了憲法賦予的權利。但是,今早上訴庭就一件與司機夥伴沒有關連的案件,提出對《基本法》第33條狹窄的詮譯。裁判法院由於要跟隨上訴庭的判決,所以裁定他們挑戰失敗。
在全球72個國家、450多個城市,司機夥伴可隨時隨地透過Uber平台,創造經濟機會,並享有嶄新工作的模式。
在美國和世界其他地區,我們亦看到受監管之下的共乘服務已逐漸成為大趨勢。中國、澳洲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和菲律賓已意識到共乘服務對經濟及社會產生的正面影響,現正採納或制定相關的監管框架,並期待利用創新科技讓司機夥伴、乘客、及整個社會達至三贏局面。
Uber會持續尋求與香港政府及相關機構溝通的機會,共同尋求合適的法律框架,令香港能藉著創新科技與時並進,為社會帶來裨益。
這五位是全球超過150萬名Uber司機夥伴的一分子,亦是Uber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。我們會全力支持他們,協助他們實現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。
發佈者:Uber Hong Kong te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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